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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有几个普通合伙人)

一、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二)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三)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四)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合伙做生意股权怎么分

  (一)按股东投入占比分红,规定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没有额外的工资。股东投入资金,根据公司每年的运营业绩来分红,天经地义。但是面对那么夜以继日为公司打拼的股东,如果只是以每年的业绩进行分红的话,很显然有失公平。经营管理公司的股东劳苦功高,可以这样说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后期取得卓越成绩都是由他们干出来的。所以,除了每年按股东投入资金占比分红外,还可以给予经营管理公司的股东更多的酬劳,即给予其与工作性质相应的年薪作为补贴。这样既能调动参与经营的合伙人的工作积极性,又能保证公司的健康稳步发展。同时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也能获得每年的业绩分红。

  (二)按股东投入占比分红,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没有额外提成。这个与第“1”点有类似之处,唯一不同的是,在对经营管理的股东进行额外的补贴时,主要参考其工作业绩,并非按照职位年薪的模式。这种额外的业绩提成机制能让经营管理的股东更加的积极,在自己本职的岗位做的更出色。而站在不参与经营的股东角度,这种方式更易被接受一点。

  (三)将经营劳动转化为股份,对于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减少其股份占比。

三、

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方式

  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权利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方式也是有好多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文庄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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