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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分为几个阶段(破产程序适用范围)

一、

破产程序分为几个阶段

  (一)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二)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三)进行程序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四)终结程序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

  (五)复权程序

  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破产人的权利是否受限制,各国破产法规定不同,如法国采取惩戒主义,限制破产人的各种公私权利;德国采取非惩戒主义,不限制破产人身份上的权利。

二、

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三、

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四)登报公告。

  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破产程序分为几个阶段的相关内容,破产程序要按照相关的破产程序要求来进行破产,这样才是合理的程序。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文庄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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