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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在外地办理离婚证的手续)

一、

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在外地办理离婚是以诉讼离婚方式来办理。当事人一方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就不能异地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异地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应当注意的是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时不同的,应当区别对待。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

异地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

诉讼离婚多久判判离

  起诉离婚大概三个月或六个月可以判离婚,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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