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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成立条件(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

一、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成立条件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

  1.医疗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

  3.医疗机构方导致患者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比例是多少

  医疗事故责任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医疗事故责任中的完全责任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医疗事故责任中的主要责任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医疗事故责任中的次要责任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医疗事故责任中的轻微责任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在实际情况中,医疗事故责任中还存在对等责任,也就是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示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三、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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