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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在于什么(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

一、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在于什么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如下:

  1.侵犯的权益不同

  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即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2.拐卖拐骗的人不同

  拐卖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

  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3.拐卖拐骗的方式不同

  拐卖儿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其中,拐骗和贩卖是拐卖儿童罪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客观表现。

  拐骗儿童罪的在客观上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手段多样,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

  4.犯罪目的不同

  拐卖儿童罪,直接故意,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目的,是为了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拐骗儿童罪,直接故意,主观上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 役,也有因喜欢儿童或将其收养为自己的子女而实施拐骗的。

  5.刑罚不同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拐卖儿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在于什么(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图1

  1.凡是拐卖儿童的,不论是哪个环节,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以拐卖儿童罪立案侦查。

  2.非以出卖为目的,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以拐骗儿童罪立案侦查。

  3.教唆被拐卖、拐骗、收买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应当以盗窃罪、诈骗罪等犯罪的共犯立案侦查。

三、

拐卖儿童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拐卖儿童追诉时效是十年到二十年,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追诉时效需要根据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情节和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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