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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要求(行政诉讼所需资料)

一、

行政诉讼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要求

  行政诉讼提交的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

  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

  3.起诉状;

  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哪几种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行政诉讼要交诉讼费吗

  行政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法院的第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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