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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适用假释(哪些人不得适用死刑)

一、

哪些人不得适用假释

  下列人员不得适用假释:

  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2.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这类犯罪是恶性犯罪,具有相当危险性,假释后可能对社会利益带来严重影响。

  3.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假释只适用已经执行了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具体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当然,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以及老年和身体有残疾的罪犯,在假释条件上有所放宽,这是基于保护青少年以及人道主义等进行的考虑。

二、

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哪一天

  假释期满之日是指假释考验期结束的日子,就算作是刑罚执行完毕了。而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三、

假释期满后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假释期满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是撤销假释,并数罪并罚。我国人民法院应当就所遗漏的罪名对其进行处罚。《刑法》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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