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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什么是紧急避险(根据相关规定什么不属于)

一、

根据相关规定什么是紧急避险

  根据相关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作了明文规定。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行为才是避险行为。由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利益,与正当防卫这种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利益的情形有明显区别,法律对其成立要件的要求远较正当防卫严格。

二、

紧急避险应符合什么条件

  紧急避险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所谓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将立即造成损害、或正在造成损害的危险已经出现而尚未结束。紧急避险只能在危险已经出现而又尚未结束这一时间条件下进行,否则就不是紧急避险。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

  5.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是紧急避险的客观限制条件。

三、

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伤亡要赔偿吗

  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伤亡若是在必要的限度之内的,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若是在限度之外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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