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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到哪级法院起诉(行政诉讼到哪个部门)

一、

行政诉讼到哪级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到哪级法院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一般应当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对于经过复议的案件,则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同样可以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要满足什么条件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要满足的条件是与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和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三、

提起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提起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四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五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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