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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WTO发展新挑战 中国对外贸易需做好三件事(wto发展面临的挑战)

  2006年7月24日,WTO总干事拉米宣布:无期限终止"多哈"回合谈判。这无疑是在宣布"多哈"之死。

  "多哈"终止,人们虽然心理有那么一点点遗憾,但因为其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严重营养不良,所以倒没觉得多么惊讶。

  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WTO召开了第4次部长级会议,启动了自1995年成立以来的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确定了多项议题,起名"多哈"。

  "多哈"寄托了多数WTO成员、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无限希望,因为"多哈"旨在削减贸易壁垒,促进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

  "多哈"启动后进行了多次谈判,但进展缓慢,成果寥寥,最后终因成员间、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成员分歧过大,游丝耗尽。

  "多哈"之死,是世界政治、经济变化和互动的直接反映。

  世界经济整体上是向前发展的,但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很多,无论发展中国还是发达国家,都不愿将自己"捆"在一棵树上,以防受治于人。

  而且各国经济景气的不均衡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贸易利益分配的两极化趋势、区域贸易集团的排它性、政治经济制度的对撞等因素,都使得贸易保护主义层出不穷。

  从机构本身来看,以前GATT和WTO都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但随着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有了话语",并且在发达国家内部,利益也开始出现分野,因此出现一国在进行不同议题谈判时,加入不同"联盟"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样一来,少数发达国家操纵的情况在减弱,发达国家采取的策略是:有利时极力附和,无利时极力抛弃。欧美在农产品补贴和农产品税率上的分歧,就说明了这一点。

  在国际上利益是划分"敌"和"友"的惟一标准,WTO内部利益的多元化及集团的出现,牵连纵横,互相交织,增大了利益汇合点的难度。 "多哈"启动的多项议题谈判,既有新利益的互换,也有在发达国家主导下形成的以往利益的重新分配,这当然触动了一些发达国家的命门,誓死也不会作出让步。

  "多哈"终止,也许在GATT|WTO成立时起就注定了,也注定了WTO本身的多桀,因为在GATT|WTO规则里,同意了自由贸易区等双边贸易安排的合法性。

  带有浓厚政治因素主导下的双边贸易安排,既发展了经济,又满足了政治诉求,但对非双边成员却带来了严重歧视,给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带来了严重减损,对WTO提出了严重挑战。

  根据WTO的官方统计,截至2006年3月,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340个(其中80%是近10年来缔结的),目前正在以平均每月一个的速度递增;已实施的区域贸易协定中,84%采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正在拟议的区域贸易安排中,自贸区比例高达96%。国内生产总值排名前30位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参与了不同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几乎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隶属于一个或多个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区域内贸易总量占国际贸易总量的比重,已超过50%,且呈快速上升趋势。

  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发展区域自由贸易。

  美国正在酝酿在以其为主导的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建立南美洲各国在内的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该自由贸易区目标是建立世界上面积最大、包括34个国家、GDP达14万亿美元、拥有8亿人口的美洲自由贸易区。近期美国就与柬埔寨、阿曼、秘鲁、马来西亚、韩国和厄瓜多尔等,签订了双边贸易协议或进行了谈判;

  欧盟在积极东扩的同时,也与欧盟外部国家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日本也如此。WTO多边体制面临崩溃。

  "多哈"终止,将带来的是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贸易保护主义会越来越严重。

  从我国最近遭受的贸易摩擦,也可窥见一斑。

  据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国外共有19个国家对我发起42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比2005年同期增长20%。

  "多哈"之死,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提出了挑战,我们应当冷静思索,中国到底应当做些什么?中国应当学会"多栖"生存方式,多条腿走路。

  这样看来,面对WTO发展的新挑战,中国的对贸易应做好三件事。

  第一,积极推动WTO发展,构建和谐国际经贸新秩序。

  "多哈"终止,使WTO的发展站在十字路口,面临新的选择,中国应当以此为契机,积极倡导和谐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WTO体制是发达国家倡导的,对发展中国家带有很多歧视性,尤其我国在加入WTO时的三大不利条款"就是证明。我们应当团结和依托广大发展中国家,以中国为核心,构建新的对话机制。拿出诚意,做出表率,展大国风范,与发达国家积极进行沟通和对话,化解矛盾,共同构建平等、公平、和谐和互利的国际经贸新秩序,推动WTO在世纪之初焕发出昂然生机。

  自GATT成立60年来,世界经贸的繁荣,印证了多边贸易体制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加入WTO使中国受惠,更使整个世界受惠,因为中国加入 WTO,极大的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实力和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都要求中国在构建和谐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中,担当"领路人"角色。

  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只有形成适当而匀称的互动,发展和平与合作的关系,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才能形成。

  和谐的含义,从理论上讲,是指一种"配合得适当而匀称"的关系。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和合"的概念除了有和谐、团结的意思外,还有向内、聚拢的意思,它能体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性。"和合"文化作为一种传统,体现了中国人最根深蒂固的一个愿望--和谐。在中国最早的文献中,就有关于和谐的思想。《书》中就有"协和万邦"的词句。对中国人来说,不论就自我修养还是就一般世事而言,和谐都是关键。所以,和谐反映了中国的一种文化,一种思维传统。这种传统作为中国的一种战略文化,对中国处理国际经济关系,一直有着深刻影响。

  因此,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提出,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发扬。

  所谓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是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国家之间如能够形成适当而匀称的互动,发展和平与合作的关系。其一方面是通过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多边的法制体系,反对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为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一个安全和可预见的环境,促进全球经济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要确保规则的公正,并在规则制定过程中,确保公平和广泛的参与,解决发展中国家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像发达国家一样,也能够从参与多边贸易体系中获得利益,最终实现全球共同发展。

  当前,发展问题仍是建立和谐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障碍。

  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贫富差距。从全球发展趋势看,最不发达国家与最发达国家的差距在扩大,最贫困人口与最富有人口的差距也在扩大。一个贫富严重两极分化的世界,是谈不上和谐的。因此,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就是促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对反映旧国际经济秩序的现行国际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变。

  第二,积极利用FTA方式,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

  通过双边安排、或自由贸易区形式进行的区域经济合作,在全球发展迅速。对于这种区域经济合作,是WTO协定所允许的,但其对WTO本身发展所带来的利弊,是一直存在争议的。近期WTO官员指出:区域经济合作,已经使WTO谈判的进程延缓。

  目前,美国和日本都在积极寻求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对外贸易。这种合作,是在投资、贸易和对外承包等领域的优先安排,事实上排挤了其他 WTO成员的权利。这对我国来说,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构成了重要挑战,增加了对我国的非关税壁垒,使中国的对外贸易环境面临严峻形势。

  面对国内外新形势,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出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战略。

  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一是可以充分利用WTO协定所允许的区域合作,发展我国的对外贸易,减少我国"入世"三大不利条款带来的歧视性待遇;二是可以减少其他国家的区域合作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及政治效应;三是可以大大减少我国遭遇各种贸易摩擦。

  我国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时,应考虑或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设立专门机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发达国家一般都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区域合作工作。如日本2002年底成立了自由贸易贸易区总部,并在经济司内,增设了自由贸易区及经济伙伴关系处,具体负责双边FTA或EPA的谈判和规划;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也设有专门的双边谈判机构。我国也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商务部设立专门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机构,这样更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展开。

  其次,区域经济合作应优先选择周边国家。

  从经济上看,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贸易总额,已经达到我国外贸总额的60%以上,周边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投资,达我国外资利用的70%以上;

  从政治上看,我国和周边国家及地区的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政治和经济是相互促进的,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形式,优先发展周边经贸关系,可更好地促进政治关系,有利于我国周边稳定和安全。

  首先,应当进一步全面推进"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我国和东盟已达成《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就货物贸易中的降税模式、敏感产品、争端解决机制等重大问题,达成一致。但在投资和服务贸易等多个领域的合作,还没有展开。我们应利用现有合作平台,加强全面合作。

  其次,大力推进中日韩区域一体化合作,力争在近中期形成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并努力不断提升合作水平,促进"10+3"自由贸易区乃至关税同盟的形成。

  再次,推动与巴基斯坦和印度双边或三边自由贸易区的形成。

  中国与这一地区的关系近年发展很快,特别是与印度的关系。印度也想与中国进一步发展关系,特别是经贸关系。同时,中国与这一地区的巴基斯坦,一直保持很好的关系,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是完全有可能的。

  最后,推动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

  在中国与东盟签订的10+1自由贸易区的协议框架中,澜湄次区域经济合作,与东盟的5个国家相关,而且实现这一地区的发展,也可以使中国实现西南大通道的构想。

  再次,除亚洲外,应当在多个地区确定重点合作伙伴,建立区域经济合作。

  我国正在与美洲、太平洋地区、中东和非洲等国家谈判FTA,但应当目标明确,优先考虑对我国有重要意义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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