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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羁押区别具体有什么(论逮捕与羁押分离)

一、

逮捕羁押区别具体有什么

  逮捕羁押区别具体有:

  1.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产生原因不同。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

  4.危险性。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羁押的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留置室。

二、

逮捕了还能无罪释放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逮捕了还有可能无罪释放,但是已经被逮捕在无罪释放的可能性比较低。需要看案件的最终调查结果。在法院审判之前,案件都处于调查阶段,都有可能被无罪释放。例如检察机关就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审判时也可以做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三、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逮捕羁押区别具体有什么(论逮捕与羁押分离)-图1

  3.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可以取保候审;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6.如果逮捕后羁押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不可以取保候审;

  7.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的,应当办理监视居住,而不是取保候审。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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