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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后的公司债务处理方案分析(公司清算后债权人能起诉吗)

一、

清算后的公司债务处理方案分析

  清算后的公司债务处理方案分析:公司清算后,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如下:

  1.除公司合并、分立外的解散公司事由发生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相关债务;

  3.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后的公司债务处理方案分析(公司清算后债权人能起诉吗)-图1

三、

公司债务清偿与清算能否合并审理

  公司债务清偿与公司清算不能作为同一程序进行合并审理,在公司债务清偿的民事案件中,债务清偿的民事主体是公司,而不是股东;而股东承担的公司清算责任,民事主体是股东,而不是公司。如果把公司债务清偿与股东清算作为同一之诉合并审理,明显与民事责任主体的同一性相悖。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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