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

一、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都有: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图1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二、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

提起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行政诉讼中一般是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303872.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