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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两个老婆判多少年(娶两个老婆的法律规定)

婚姻,是两颗心的互相忠实

而江西一名男子

在未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

又与其他女子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

并育有一子

日前

江西省修水县法院

依法认定该男子犯重婚罪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1991年2月10日

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熊某于1991年2月10日经政府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领养一名女孩黄1,后被告人黄某又将一名非婚生女黄2带回家抚养。

1999年左右

被告人黄某结识十五岁左右的吴某,并谎称其已离婚,2003年吴某与被告人黄某生育一子黄3。

2011年

被告人黄某在未与其妻熊某离婚的情况下,购置位于修水县某小区的房产,开始与吴某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

2015年12月

被告人黄某因欠债原因离家出走。

2016年4月28日

被害人熊某于2016年4月28日以被告人黄某犯重婚罪为由向修水县公安局报案。

2018年11月18日

被告人黄某被修水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修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有配偶而仍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等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第67条第三款,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4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58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编提醒

“一夫一妻”制度

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制度

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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