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最低工资制度是什么(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规定,是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就是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或依照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

第二个问题是,什么是提供了正常的劳动?《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

本规定所称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律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第三个问题是,劳动者的哪些情形视为正常劳动?

主要是两个假期:

1、 各种法定的假期:带薪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生计划生育手术假等法定的假期;

2、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依法从事的各种社会活动的期间。

第三个问题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包含了养老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吗?

《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了这个问题。

劳动者最低工资的发放应扣除以下三个方面的数额:

1,延长劳动的时间的工资;

2,特殊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包括夜班,井下,有毒有害工作环境条件等;

3、应当依法享受的国家的福利待遇。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来看,最低工资的数额是否包含了养老保险费用,在此规定的不明确,我认为这一误解毫无必要,关于这一问题,上海市在相关规定中予以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五险一金,劳动者拿到手的必须是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

关于五险一金的性质,应该属于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国家福利待遇,把“五险一金”规定为福利待遇的一种,那么劳资双方不会产生对这一问题的争议。

第四个问题是,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的前提下,是否有权获得最低工资标准?

该部门规章已经做了明确说明————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劳动者最低的工资标准数额,按照实际情况发放工资。

当月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劳动者当月无权获得劳动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女职工流产的假期,视为正常劳动期间,《女职工特殊待遇规定》不是流产以后随便请假,怀孕不到四个月流产的,享受是15天的产假,超过四个月后流产的,女职工享受42天的产假。

如果女职工当月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产假,发放当月工资时,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扣除,只享受法律规定的15天或者是42天产假的工资待遇!#硬笔书法#每日一典#听音乐学法典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885.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