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非法搜身受什么处罚(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日前,大壮(化名)到某超市购物。走出超市时,门口一名保安怀疑大壮偷东西,要求自检,大壮不愿意,径直走出去。

保安见大壮要走便拉住他,其他保安见状也上来紧紧拽住大壮的手阻止其离开。大壮多次试图挣脱均未成功,随后多名保安搜查了大壮身上的物品,但未发现其有偷超市的东西。大壮气愤地说,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就有权搜身吗?

解析: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吴文超律师:商家无权私自搜身,超市行为侵权!自然人依法享有身体权,法律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身体。

本案中,保安如果怀疑顾客盗窃,可以打电话报警。但其在未持有证据的前提下,即采取非法搜身的手段,已对大壮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保安的行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属于执行职务行为,因此大壮可以向超市索赔。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1208.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