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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关于户口迁移的最新政策)

4月15日上午,东莞市公安局举行“政务服务”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对部分市民群众较为关切的户政问题进行回应和解答。

跨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关于户口迁移的最新政策)-图1

Q1、非东莞户籍居民能否在东莞办理居民身份证?

A:目前,在东莞全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市民服务中心或任意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中堂公安分局办事大厅办理居民身份的有效期满换领、损坏补领和丢失补领业务。对于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仍需要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如市民是本省外市户籍,可以在办理补(换)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后,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地公安机关会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如申请人选择邮递取证,公安机关会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寄递给申请人。

Q2、公安机关目前推行的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A: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部署,东莞全市从2021年7月起,逐步推行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目前,已基本实现与福建、海南和广西3省(区)户口迁移全业务“跨省通办”;其它省(区)、直辖市已实现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5个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符合上述业务、地区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将户口迁到东莞,只需在东莞提交入户申请,获批后迁出和迁入信息将在网上自动流转,“一站式”办理,不再需要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据统计,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8965宗。

Q3、怎样才能申领居住证?

A:在东莞已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且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流动人口,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符合已缴纳社保满半年、自有房产满半年、居住在旅馆满半年、连续就读、“二标四实”( “莞e申报”)登记满半年等五个条件之一的,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市民可以关注“i莞家”微信公众号,点击“预约办事-办事指南”,搜索关键字“居住”,查看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相关业务办事指南。

Q4、在哪里可以申领居住证?

A: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市民可以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或居住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居住证办证窗口申领居住证,也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网上办理。

Q5、为什么有一些镇(街)需要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有一些镇(街)需要到警务室办理?

A:公安机关按照居住证业务量,灵活设置居住证业务受理点。当前,到派出所办理的镇(街)有14个分别是:石龙、长安、高埗、茶山、石排、中堂、望牛墩、道滘、常平、谢岗、东坑、企石、横沥、黄江;其余的19个分局可以到警务室办理居住证业务。

Q6、居住证业务在一个镇(街)内能够通办吗?

A:市民服务中心可以办理全市居住证业务;居住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可以办理辖区内所有居住证业务;茶山、横沥、东城、麻涌、大岭山、厚街、松山湖、桥头、黄江、石排、沙田、万江、道滘、洪梅、望牛墩、东坑、企石、塘厦等18个镇街(园区)实现镇街内通办。

Q7、公安机关在解决无户口人员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A: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长期未落户人员,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尽快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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