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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企业应当如何选择会计准则,今天给大家分享如下:

第一、实际工作中有哪些会计准则呢?

会计准则分为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哪些企业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已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第三、中小型企业判断标准是什么呢?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第四条规定各行业划分标准为:(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建筑业,其他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

第四、大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收入的核算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其新准则的执行时间如下:

(一)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四)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现将建筑行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会计科目及分录总结如下:

小企业会计准则

新收入准则

1、收到预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2、已发生的工程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

借: 合同履约成本–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

3、结算金额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合同负债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实际收到工程款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5、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6、完工时将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 合同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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