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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怎么样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

一、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怎么样的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2.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法中。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

代位继遗产有没有时间要求

  代位继承遗产有时间要求,时间要求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怎么样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概念)-图1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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