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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构成价格欺诈?(以下哪些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一、

什么行为构成价格欺诈?

  (一)虚假标价。

  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

  (二)两套价格。

  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欺骗性标价。

  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四)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

  (五)虚假折价。

  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与原价相差很大。

  (六)对处理品不标价。

  即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七)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即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类似的宣传时,其赠品却与原来的产品不一致,质量或数量存在缩水,或者但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所送商品的品名、数量,甚至以假冒伪劣商品充当赠品。

  (八)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九)虚构原价。

  即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商店降价销售品牌服装,虚构原价上千元,现价才几百元,价格明明没有降,却故意虚构原价,打出降价的招牌。

  (十)不履行价格承诺。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十一)虚构比较价格。

  即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十二)价质不符。

  即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十三)谎称“政府定价”。

  即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实际上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小部分被列入政府管理范围,标价签上的“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等字样,仅表明物价部门负责对其标价形式进行监管,而不表示政府机构参与定价。

  就价格欺诈来说,可能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我们在平常的生活过程中,其实也是经常被经营者价格欺诈的。说的简单一些,价格欺诈也就是在价格上面做文章,虽然从表面上看,消费者可能是占了便宜,但实际上还是经营者获利。往往就是在价格上给人一种自己获利的假象,从而进行实际消费。

二、

价格欺诈的13种行为都有哪些

  1、虚假标价。

  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

  2、两套价格。

  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3、欺骗性标价。

  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

  5、虚假折价。

  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与原价相差很大。

  6、对处理品不标价。

  即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即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类似的宣传时,其赠品却与原来的产品不一致,质量或数量存在缩水,或者但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所送商品的品名、数量,甚至以假冒伪劣商品充当赠品。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什么行为构成价格欺诈?(以下哪些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图1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即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商店降价销售品牌服装,虚构原价上千元,现价才几百元,价格明明没有降,却故意虚构原价,打出降价的招牌。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11、虚构比较价格。

  即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12、价质不符。

  即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13、谎称“政府定价”。

  即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实际上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小部分被列入政府管理范围,标价签上的“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等字样,仅表明物价部门负责对其标价形式进行监管,而不表示政府机构参与定价。

  就价格欺诈来说,可能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我们在平常的生活过程中,其实也是经常被经营者价格欺诈的。说的简单一些,价格欺诈也就是在价格上面做文章,虽然从表面上看,消费者可能是占了便宜,但实际上还是经营者获利。往往就是在价格上给人一种自己获利的假象,从而进行实际消费。

三、

价格欺诈行为由谁来认定

  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或拨打举报电话12358,反馈到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解答处理。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以上就是由文庄律师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什么行为构成价格欺诈?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可知,价格欺诈包括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欺骗性标价、虚构比较、价值不符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文庄律师网律师,文庄律师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 [1]《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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