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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房屋居间合同违约金)

一、

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

  房屋居间合同违约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

  1.居间合同中记载的重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如产权人、面积等房屋信息。

  2.卖方隐瞒了重要信息,如存在违章搭建、破坏承重及房屋结构、严重质量问题等。

  3.双方就主要交易条件在居间合同中未约定,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仍未达成一致。

二、

房屋居间合同该咋解除

  房屋居间合同解除方式如下:

  1.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协议解除;

  2.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况出现时,依约解除;

  3.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出现时,依法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

房屋居间合同诉讼有效期多久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房屋居间合同诉讼有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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