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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最高处罚是什么(醉驾的最高量刑)

一、

醉驾的最高处罚是什么

  醉驾的最高处罚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

醉驾能撤案底吗

  醉驾不能撤案底。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所留下的档案记录。如果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公安机关根椐违法行为及其性质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结案后的案件卷宗将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机关的档案部门,一般的行政处罚实施后的处罚决定书,将寄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装档管理,行政违法的处罚,一般而言不受影响。如果行为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三、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扣车扣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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