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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需要离婚协议吗(离婚后都需要做什么)

一、

离婚后需要离婚协议吗

  离婚后不一定需要离婚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的法律文书。

  (1)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2)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3)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书里面对于双方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都做出了合理的约定后,才会颁布离婚证书。

  2.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诉讼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对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一方无法认可才闹上法庭的,因此离婚协议书对于诉讼离婚来说是无用的。

二、

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离婚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三、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离婚应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下在原告未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1.对被监禁的人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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