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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与契税的概念(房产税与契税的案例)

一、

房产税与契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在房产所在地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契税在房产交易税费的一种,在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的时候,产权承受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利率的财产税。交契税的目的是国家通过征收契税,调节社会经济分配结构,积累地方经济建设资金。

二、

企业房产税怎么计算

  (一)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二)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

房产税征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五)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六)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产税与契税的概念的相关知识,无论是哪一种税,我们都是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缴纳的,偷税漏税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文庄律师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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