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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怎么处理(员工不胜任现有职务)

一、

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怎么处理

  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的处理措施是,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与因伤病变更一样,因胜任能力变更也是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作出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

  按照该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实施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即调岗调薪。如果调岗调薪达到了目的,劳动者基本能够胜任调整后的岗位工作,劳动合同则不得解除,如果调岗调薪不能达到目的,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另行安排的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怎么处理(员工不胜任现有职务)-图1

二、

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范围的程序是怎样的

  文庄律师网提醒,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地点的合理范围的程序是:用人单位书面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请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协议应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变更的时间。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三、

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2.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

  3.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5.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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