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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盗窃罪怎么判刑的?(偷盗判刑最新标准厦门)

一、厦门盗窃罪怎么判刑的

盗窃罪的判刑标准:

1、犯盗窃罪的,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盗窃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情节严重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二)、客观要件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厦门盗窃罪怎么判刑的?(偷盗判刑最新标准厦门)-图1

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四)、主观要件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4、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5、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只有确定了案件情形才能知晓厦门盗窃罪怎么判刑,对于不同的犯罪数额,犯罪情形所存在的处罚是完全不同的,轻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无期徒刑来进行判决的,如果在犯了错之后而懂得及时的认错,那么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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