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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行的认定(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

一、

挪用公款罪行的认定

  挪用公款罪行的认定如下:

  1.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其他非上述人员不具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4.犯罪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是故意犯。

二、

挪用公款判刑要多久

  挪用公款判刑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三、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示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有如下区别:

  1.主体的区别:贪污罪的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包括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目的的区别:贪污罪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行的认定(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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