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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赔偿必备材料要哪些?工伤鉴定后该请什么假?(申请工伤赔偿必须本人到场吗)

一、申请工伤赔偿必备材料要哪些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二)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复印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申请工伤赔偿必备材料要哪些?工伤鉴定后该请什么假?(申请工伤赔偿必须本人到场吗)-图1

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

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二、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什么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工伤认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无效约定,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举证,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根据规定,工伤赔偿中有部分费用是由单位承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三、工伤鉴定后该请什么假?

工伤鉴定后该请病假。工伤鉴定结果下来后,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的,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的。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四、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鉴定内容: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2、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

3、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初次鉴定

4、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复查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一些伤害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完毕之后,紧接着就会进行工伤等级的鉴定,之后就会存在着固定的医疗期,所以在这种时间下的话,实际上也不需要向单位请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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