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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怎么判(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

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法院的判决:如果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反之则不会。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二、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在一个月以内开庭。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所适用的程序是一致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开庭日期,并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次起诉的离婚怎么判(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图1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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