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什么机构
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机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二、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调解书和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
调解一般有哪些程序
1.纠纷的受理,既由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委会也可主动调解。实行统一立案报告制、统一承办;
2.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查明纠纷的事实经过,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3.主持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4.对久调不决的纠纷,及时申报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避免纠纷激化;
5.调解结束。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