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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婴儿死亡赔偿多少(医疗事故致婴儿死亡)

一、

医疗事故婴儿死亡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婴儿死亡赔偿如下: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第十八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

医疗事故怎样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后,经行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三、

医疗事故罪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婴儿死亡赔偿多少(医疗事故致婴儿死亡)-图1

  行为人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五条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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