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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赠与有哪些规定(民法典中赠与合同)

一、

民法典合同赠与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合同赠与的规定有以下: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赠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

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条件是: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

  2.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3.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4.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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