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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名词解释(国家赔偿的含义与特征是什么)

一、

国家赔偿的名词解释

  国家赔偿的名词解释是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

国家赔偿的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

  文庄律师网提醒,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

关于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被授予的职权只限于行政职权,不包括司法职权)。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既定的客观损害。

  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的行为的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必然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只有两者之间具有这种联系,国家才负责赔偿。

引用法条

国家赔偿的名词解释(国家赔偿的含义与特征是什么)-图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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