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以下: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几天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劳动者的性质决定应当提前多久通知用人单位。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试用期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转正之后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能获得补偿金
以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3.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