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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构成要件(乱用战时)

一、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构成要件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武装部队军事人员以外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作战利益。武装部队的作战利益,是我军实现其职能的保障,是国家利益的重要方面,关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人民的安危。战役、战斗的胜败,取决于指挥员全面掌握敌我双方真实情况基础上的决断。及时准确地掌握敌方兵力部署、武器装备等情况和有关动态,对于我方全面了解和正确估计敌我力量对比,调整作战部署,制定作战方案,以求克敌制胜,具有重要意义。若虚报敌情,武装部队就难以制订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战略部署和行动方案,就会给部队招致危险,其后果不堪设想。

  3.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其犯罪动机有多种,如为邀功请赏而编造情报;因贪生怕死而夸大敌人的实力,为泄私愤等。

  4.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的行为。

二、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如何处罚?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处罚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犯罪可以消案底吗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构成要件(乱用战时)-图1

  文庄律师网提醒,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犯罪不可以消案底。案底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我国目前对于刑事拘留的案底并没有消除制度,只要存在就会伴随终生,但是并不是公开的形式,只有在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需要进行调查审查的时候申请通过才会出示使用。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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