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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脑出血如何赔偿)

一、

工作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作期间脑出血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脑出血如何赔偿)-图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

工伤认定都是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下来后,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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