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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有哪些(行政诉讼的复议和起诉期限)

一、

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有:

  1.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

  2.海关纳税争议案件。

行政诉讼的复议前置有哪些(行政诉讼的复议和起诉期限)-图1

  3.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前置。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

  5.价格违法处罚。

  6.对游行拘留处罚不服的案件。

二、

行政复议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行政复议的流程大概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1.申请。

  (1)时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条件。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审理。

  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期限,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

行政诉讼一般多长时间结案

  行政诉讼如果采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出结果,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如果采用简易程序的,则四十五日内会出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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