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情节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情节有:
1.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是一般主体;
3.在客观上表现为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公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追诉时效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具体如下: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
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能缓刑吗
文庄律师网提醒,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符合条件可以判缓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