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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转包工人受伤谁负责(装修公司私自转包)

一、

装修转包工人受伤谁负责

  装修转包工人受伤雇主负责。

  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

装修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装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装修工人受伤属于工伤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的话通常都不算是工伤,因为业主直接雇的装修工的话,那双方是雇佣关系,或者装修工跟装修单位之间建立的是这种短期的劳务关系的话,这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装修转包工人受伤谁负责(装修公司私自转包)-图1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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