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离婚撤销的条件(离婚 撤销婚姻)

一、

离婚撤销的条件

  离婚诉讼撤销的条件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撤销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2.申请撤销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销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起诉需要向法院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

离婚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离婚民事诉讼费用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出庭期间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和申请费。另外还有可能要交纳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

三、

离婚诉讼审理要多久

离婚撤销的条件(离婚 撤销婚姻)-图1

  离婚诉讼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89193.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