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案例)

一、

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是:《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二、

骗取票据承兑罪构成要件?

骗取票据承兑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案例)-图1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骗得贷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

票据贴现与票据承兑的区别

  票据贴现与票据承兑的区别:

  1.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其贴现期限短,一般不超过6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尙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2.票据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96048.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