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破产企业如何计算员工工资
破产企业是按照合同上标明计算员工工资的。在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后,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接着就是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最后清偿的是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
公司破产什么时候发工资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劳动者一般六个月以后才可以拿到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三、
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主要是:
1.成立清算组;
2.整理公司财产及债权权债务;
3.设立清算账户;
4.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6.处理公司财产;
7.制定清算方案;
8.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报告后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法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