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能监外执行的具体情形有什么
不能监外执行的具体情形有: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二、
监外执行程序怎么办理
监外执行程序的办理如下:
1.申请
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2.调查评估
监狱、看守所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核实其居住地。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3.检查鉴定
对罪犯的病情诊断或者妊娠检查,应当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4.保证人
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监狱、看守所审查确定。
5.公示
监狱、看守所应当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
6.审议。
7.批准。
三、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期限是多久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期限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相关法院、监狱和公安机关,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时,通常都是没有明确期限的,只需随时掌握罪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监。例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依法由监狱或看守所按程序及时收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