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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察机关是有什么(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基层组织吗)

缓刑的考察机关是有什么(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基层组织吗)-图1

一、

缓刑的考察机关是有什么

  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

  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

  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二、

缓刑需要遵守的规定

  缓刑期间要遵守的规定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

缓刑的后果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种:

  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

  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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