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与仲裁高法指导案例(劳动调解与仲裁高法指导案例惹人深思:揭示法律空洞,坚定法治信心)

导读 劳动纠纷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合法稳定,调解与仲裁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我国,有关劳动调解与仲裁的法规和制度日趋完善。然而,有不少案例表明,如果不及

劳动纠纷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合法稳定,调解与仲裁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我国,有关劳动调解与仲裁的法规和制度日趋完善。然而,有不少案例表明,如果不及时堵塞法律空洞,调解与仲裁也有可能陷入官僚主义泥潭,进而侵害公民权益,破坏社会和谐。

“连续劳动合同”:变相违法,高法指引下应予纠正

连续劳动合同是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工人签订的两份及以上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事实上成为了一种表面上合法化的临时工制度。这种制度不仅使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与我国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相悖。

在此背景下,高法近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文件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自行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法院应按用人单位规定的劳动岗位,依法确定她的工作年限和相应的工资待遇等。

“解聘劳动者须慎重”:防范官僚主义泛滥的指引

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或无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薄情解聘劳动者的事情经常发生,凸显了调解与仲裁机制下官僚主义泛滥的问题。

高法的一份指导意见指出,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正式文书,证明是依法行为,并在处理期间,并让劳动者陈述意见、听取行业协会意见以及辩解等。这种指导意见的出台,从体制机制上规范了解聘流程,必将有效防范官僚主义泛滥,让劳动纠纷调解与仲裁更为公正和透明。

“恶性解聘”: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三重罪过

恶性解聘是指不按照用人单位制度程序,主观恶意地解聘劳动者,从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一些用人单位出于不正当的目的,依据“谁不听话,谁就踢出去”的原则,不顾劳动者权益和法律法规,大规模解聘劳动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高法相关文件规定,若用人单位没有重大依据,恶性解聘劳动者应当赔偿失业工伤费,并要求事业或财政部门解决此类问题,同时对用人单位依法查处。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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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调解与仲裁是劳务关系中的重要一环,不但能解决纷争,也让亿万群众获得公正、权益保障。尽管当前我国劳动调解与仲裁制度已经完善,但问题依然存在,很多调解与仲裁案例也暴露了法律空洞的存在和官僚主义的泛滥。上述高法指导案例的出台,明确了惟法治者能立足于社会稳定,惟法治者能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调解与仲裁机制一定会更好地发挥作用,最终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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