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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多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计入什么科目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和所需要的费用!大概是多少?散养土鸡

一、事项名称: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二、办理部门:农业局发展科

三、申请范围: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 3)加工企业须生 产经营 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四、办理依据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包括独占权、转让权、许可权和继承权。未经注册人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安全、优质、营养”体现的是绿色食品的质量特性。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五、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区提出认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每份文件一式三份,一份区留存,一份省绿办留存,一份报中心 :

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标准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对于不同类型的申请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点和生产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1. 矿泉水申请企业,提供卫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

2. 对于野生采集的申请企业,提供当地政府为防止过渡采摘、水土流失而制定的许可采集管理制度;

3. 对于屠宰企业,提供屠宰许可证复印件;

4. 从国外引进农作物及蔬菜种子的,提供由国外生产商出具的非转基因种子证明文件原件及所用种衣剂种类和有效成份的证明材料;

5. 提供生产中所用农药、商品肥、兽药、消毒剂、渔用药、食品添加剂等投入品的产品标签原件;

6. 生产中使用商品预混料的,提供预混料产品标签原件及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且养殖方式为集中饲养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使用自产预混料(不对外销售),但养殖管理方式为“公司 +农户”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预混料批准文号及审批意见表复印件;

7. 外购绿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的购销合同和有效期为三年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及批次购买原料发票复印件;

8. 企业存在同时生产加工主原料相同和加工工艺相同(相近)的同类多系列产品或平行生产(同一产品同时存在绿色食品生产与非绿色食品生产)的,提供从原料基地、收购、加工、包装、贮运、仓储、产品标识等环节的区别管理体系;

9. 原料(饲料)及辅料(包括添加剂)是绿色食品或达到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

10. 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六、办事流程:

区级负责材料初审工作,认证过程全部由省绿办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认证程序如下:

1. 认证申请 2. 受理及文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5. 产品检测 6. 认证审核 7. 认证评审 8. 颁证

七、办结时限:

由上级有关部门决定。

八、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具体为:每个产品8000元,同类的(57小类)系列初级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1000元;主要原料相同和工艺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2000元;其它系列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3000元。

九、绿色食品标志年度使用费标准

类别编号 产 品 类 别 非系列产品 系列产品

31 禽蛋 1800元 600元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多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计入什么科目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图1

申请绿色食品要多少费用?(农产品)

具体条例很简单,因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是要收费的,每个单品每年2400元,所以,只要你愿意申报,就能成功。至于材料嘛,每个省都有个绿色食品办公室,均设于农业厅内,(少数市农业局有绿办)。,这是国家绿办的网站,上面有相关申报表格下载。 基本流程是,先向市(省)绿办申报资料,他们会派人来采集水样,土样,及生产的样品,再报国家绿办审批。当然是要交检定费的,同一类产品不妨多报几个,这样检定费就会便宜很多。 如果硬是业务需要,你才去弄这东东,否则,每年的费用,还有每年的相关检查,都是个很麻烦的事情,加上中国目前的诚信体系没有建立,消费者不认这个东东。我06年搞的,现在过期了,又要马上续展,手续也烦琐,还有不小心在另外的包装上印上了这个鬼标志,人家还要来查处,烦不胜烦。呵呵,

0回答者: 金色犀牛 – 助理 二级 2009-6-20 19:20

农业部关于发布《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收费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保障绿色食品标志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保护知识产权有关规定精神,参照国际忏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绿色食品标志的所有者,也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直接受理单位。在依据特定的标准的程序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第三条 收费包括申请费、审查许可贯、标志使用费(含三年内的抽检费、宣传费)和公告费。第四条 按每个产品计算,申请费500元;审查许可费8000元;标志使用费原则上按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不同产品销售收入的102%收取,并根据绿色食品企业的生产规模、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数量、及绿色食品标志对市场的影响力等不同情况,由标志所有者与标志使用者协商收费金额;公告费按公告实际支出收取。第五条 申请费用于印刷申请材料、制发证书,及对申请企业的咨询服务。

审查许可费用于聘请专家及去生产企业实地检查,包括委托各省管理部门审查的费用。

标志使用费主要用于建立示范基地,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委托环境及食品监测部门对使用标志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向全社会宣传介绍绿色食品等,推动绿色食品事业发展。

公告费用于在报纸上发布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及其使用标志的产品名单。第六条 绿色食品标志申请、使用者向标志所有者交纳各项费用的时间是:申请费随申请材料交纳;审查许可费在领取证书时交纳;标志使用费在每年末前交纳;公告费在发布公告后一月内交纳。第七条 各项费用专款专用,收费后出具国家统一的收据。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第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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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费收费标准 一、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具体为:每个产品8000元,同类的(57小类)的系列初级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1000元;主要原料相同和工艺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2000元;其它系列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3000元。 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类别编号 产品类别 非系列产品 系列产品 一 初级产品 (一) 农林产品 0.1 小麦 0.1 0.03 0.5 玉米 0.1 0.03 0.7 大豆 0.1 0.03 0.9 油料作物产品 0.1 0.03 11 糖料作物产品 0.1 0.03 13 杂粮 0.1 0.01 15 蔬菜 0.1 0.01 18 鲜果类 0.1 0.03 19 干果类 0.1 0.03 21 食用菌及山野菜 0.1 0.03 23 其它食用农林产品 0.1 0.03 (二) 畜禽类产品 25 猪肉 0.18 0.06 26 牛肉 0.18 0.06 27 羊肉 0.18 0.06 28 禽肉 0.18 0.06 29 其它肉类 0.18 0.06 31 禽蛋 0.18 0.06 (三) 水产类产品 36 水产品 0.18 0.06 二 初加工产品 (一) 农林加工产品 0.2 小麦粉 0.18 0.06 0.3 大米 0.18 0.06 0.6 玉米加工品(初加工) 0.18 0.06 14 杂粮加工品(初加工) 0.18 0.06 16 冷冻、保鲜蔬菜 0.18 0.06 17 蔬菜加工品(初加工) 0.18 0.06 20 果品加工类(初加工) 0.18 0.06 22 食用菌及山野菜加工品 0.18 0.06 24 其它农林加工食品(初加工) 0.18 0.06 (二) 畜禽类产品 32 蛋制品 0.25 0.08 35 蜂产品(初加工) 0.25 0.08 (三) 水产类产品 37 水产加工品(初加工) 0.25 0.08 (四) 饮料类产品 44 精制茶 0.15 0.05 (五) 其它产品 50 方便主食品 0.18 0.06 54 食盐 0.18 0.06 55 淀粉 0.18 0.06 三 深加工产品 (一) 农林加工产品 0.4 大米加工品 0.3 0.1 0.6 玉米加工品(深加工) 0.3 0.1 0.8 大豆加工品 0.3 0.1 10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 0.3 0.1 12 机制糖 0.3 0.1 14 杂粮加工品(深加工) 0.25 0.08 17 蔬菜加工品(深加工) 0.25 0.08 20 果品加工品(深加工) 0.25 0.08 24 其它农林加工食品(深加工) 0.28 0.08 (二) 畜禽类产品 30 肉食加工品 0.3 0.1 33 液体乳 0.3 0.1 34 乳制品 0.3 0.1 35 蜂产品(深加工) 0.3 0.1 (三) 水产类产品 37 水产加工品(深加工) 0.3 0.1 .(四) 饮料类产品 38 瓶(罐)装饮用水 0.3 0.1 39 碳酸饮料 0.3 0.1 40 果蔬汁及其饮料 0.3 0.1 41 固体饮料 0.3 0.1 42 其它饮料 0.3 0.1 43 冷冻饮料 0.3 0.1 45 其它茶 0.3 0.1 (五) 其它产品 51 糕点 0.25 0.08 52 糖果 0.25 0.08 53 果脯蜜饯 0.25 0.08 56 调味品类 0.25 0.08 57 食品添加剂 0.25 0.08 四 酒类产品 46 白酒 1.25 0.4 47 啤酒 0.75 0.25 48 葡萄酒 0.75 0.25 49 其它酒类 0.75 0.25 附件三: 绿色食品环境监测费收费标准 一、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检测项目 每项次收费(元) 氮氧化物 25 二氧化硫 25 总悬浮物 10 氟化物 20 二、水质监测 检测项目 每项次收费(元) 检测项目 每项次收费(元) PH值 10 生物需氧量 40 总汞40 总大肠菌群 40 总镉40 总铜 40 总砷40 挥发酚 40 总铅40 石油类 10 六价铬 50 色度 20 氟化物 40 浑浊度 25 粪大肠菌群 40 臭和味 25 色、嗅、味 20 肉眼可见物 10 漂浮物质 10 氰化物 40 悬浮物 10 细菌总数 40 溶解氧 40 氯化物 20 三、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检测项目 每项次收费(元) 检测项目 每项次收费(元) PH值 10 汞 50 铅50 铬 50 镉50 铜 40 砷50 注:空气、水质、土壤采样费以及土壤样品预处理费等都已计入检测项目成本,不再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绿色食品由哪个部门鉴定?鉴定费贵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发改价格[2003]2268号)

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行为,维护绿色食品标志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依据标准认定绿色食品,依据《商标法》实施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管理。

第三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工作,可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

第四条 绿色食品认证费由申请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企业在申请时缴纳,具体收费标准按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由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企业在每个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年度开始前缴纳,标志使用权有效期3年。具体收费标准按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下列产品的标志使用费按优惠政策收取:

(一)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的初级产品、初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

(二)西部地区企业的初级产品;

(三)获得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当年的产品。

具体优惠政策按农业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在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过程中需接受环境监测和产品检验的企业,应按规定缴纳环境监测费和产品检验费,环境监测费和产品检验费由具有环境监测或产品检验资格的单位在实施监测或检验时收取,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规定的收费票据。环境监测费和产品检验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件三、四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在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期间,为实施监督管理所进行的产品检验和环境监测,其费用由实施监督管理的单位负担;监督管理要求的企业整改复检,其费用由企业负担;企业申请的仲裁检验,其费用先由企业垫付,再根据仲裁检验结果由责任方负担。

第九条 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的收入作为绿色食品事业的一项资金来源。认证费主要用于受理认证申请、认证检查、认证审核、制发证书、颁布公告等;标志使用费主要用于标志管理和发展绿色食品事业。

第十条 收取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的有关事项,应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约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缴纳认证费或标志使用费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可以对其做出不予或终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许可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应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除收取绿色食品认证费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外,不得另外收取绿色食品标志工本费,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二:  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费收费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

绿色食品认证费收费标准具体为:每个产品8000元,同类的(57小类)的系列初级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1000元;主要原料相同和工艺相近的系列加工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2000元;其它系列产品,超过两个的部分,每个产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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