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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成员的遗产如何继承

再婚当今已经越来越为社会所接受。相对来说,再婚家庭的遗产继承问题更复杂一些,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此有了更明确的规定。今天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再婚家庭成员的遗产如何继承?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继父或者继母死亡留有遗产时,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而且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并不因此而消除。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继兄弟姐妹是指基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而非血缘关系。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扶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被继承人的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再婚家庭中也有可能发生“遗腹子”的问题。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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