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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从抓捕到执行死刑要多久

  一、杀人犯从抓捕到执行死刑要多久

  故意杀人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最高刑是死刑,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判处死刑,审判机关会根据一定的情节进行量刑,被判死刑的,一周以内被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

什么时候应当停止执行死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三、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杀人犯从抓捕到执行死刑要多久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被判死刑一般是一周以内被执行的,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文庄律师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两百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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