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律师网

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认定)

一、

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的效力:

  (一)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但无证据予以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二)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有异议,且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的或提出异议的理由正确,证言有明显不实或不符合常理的,应确认该证言无效。

  (三)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且无其他证据印证,应综合全案情况确认其证明力。

  (四)一方当事人提供了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但其受作证能力的限制,应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如无矛盾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五)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对方当事人提出其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但无相应证据推翻的,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二、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采纳规则是什么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是我国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是指证人就起自身直接感受到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情况向法庭所做的陈述。在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大量诸 如小额买卖合同、涉及家庭纠纷的案件中,证人证言往往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而且证人证言属于直接言词证据,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贯彻庭审中心主义,有 着重要的诉讼地位和意义。然而在民商事审判实践中,我国证人证言制度的运行并不如意,如证人出庭作证不积极、证人作伪证等现象持续困扰着法院,也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当然对于如何通过立法及司法手段保证证人出庭及约束证人,预防证人作伪证也已经有了很多精辟的意见,但是在民商事司法实践 中,还存在一个常见的现象即证人证言得到采信困难,采信率较低。

三、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范本一般包括的内容有什么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范本一般包括的内容有证人的详细信息,比如证人的名字,联系方式;居住地址,证言的内容,最后要有证人的签名和证人证言证明书拟定的时间。

  那么以上就是文庄律师网编辑为您整理的最新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的相关内容。综上,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进行分析,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文庄律师网律师。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投诉邮箱:3168723415@qq.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wzls.com/archives/266382.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8:00-22:00

关注我们
x

注册

已经有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