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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合同可以使用撤销权

一、

哪些合同可以使用撤销权

  以下合同可以使用撤销权:

  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被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胁迫或者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时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

可撤销合同由哪些特点

  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包括: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文庄律师网提醒: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相同之处,如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而使合同自始不具有效力,但是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实的合同,而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没有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合同成立时起1年内具有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有选择的权利,他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让合同继续有效,他可以申请变更合同,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是当然的无效,当事人无权进行选择。

三、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4.法律责任不同。

哪些合同可以使用撤销权-图1

  5.期限限制不同。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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